2014 打击互联网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 |
发布日期:[2014-4-18] 共阅[23826]次 |
为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行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决定,自2014年4月中旬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扫黄打非•净网2014”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面清查网上淫秽色情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对互联网站、搜索引擎、应用软件商店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电视棒、机顶盒等设备,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凡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文字、图片、视频、广告等信息,一律立即予以删除。 二、依法严惩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企业和人员。对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问题严重的网站、频道、栏目,坚决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予以关闭,依法依规吊销相关行政许可。对非法网站,一律依法予以关闭或取消联网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对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为淫秽色情信息传播提供条件的电信运营服务、网络接入服务、广告服务、代收费服务等经营者,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行政责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 三、严格落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各互联网站、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接入服务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清理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或链接,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内容审核把关机制,研发应用防范淫秽色情信息传播的技术措施,不得为淫秽色情信息提供传播条件、渠道。 四、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按照相关管理职责,对疏于监管发生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行政许可审批或备案部门责任人失职渎职责任。对违法违规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等,依法严肃追究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责任。 为落实专项行动要求,我司将会对所有接入网站进行审核,凡发现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文字、图片、视频、广告等信息,一律立即予以拦截,及时通知客户清理。对于制作传播隐晦信息网站及其他非法网站,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同时要求用户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清理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或链接,不得为淫秽色情信息提供传播条件、渠道。如我司发现违法信息,会立即进行封停业务,再通知客户清理相应信息,待信息清理完成后再开通业务。谢谢配合! 信息安全部联系电话:0710-3231710 2014年04月17日 |